累计受理破产案件逾6000件、化解债务1370亿元 厦门破产法庭交出五年亮眼“成绩单”

Connor bitop交易所 2025-10-29 1 0

人民网厦门10月29日电 (记者张萌)“五年来累计受理破产案件6002件,化解债务1370亿元,盘活资产219亿元,释放土地房产资源超100万平方米,助力203家危困企业重生”“作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探索的‘先行兵’,将于11月1日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0月28日,厦门市破产事务府院联动工作会议暨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成果发布会举行。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丽雪,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燕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谢开红,以及市发改委、市司法局、金融监管局等32家厦门破产事务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累计受理破产案件逾6000件、化解债务1370亿元 厦门破产法庭交出五年亮眼“成绩单”

会议现场。厦门中院供图

其中,在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成果发布环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远以“三个平台、四化目标”办理破产现代化模式为核心,详细介绍了厦门市破产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工作情况。据悉,成立于2020年8月的厦门破产法庭,是福建省唯一一家专业化破产法庭。五年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叠加设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全省首个破产法研究基地,筑牢办理破产“系统化”基础;通过研发运行全国首个全外网建设的“破产案件智能系统”、协调政务部门开放数据端口、在京东APP上线“厦门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强化办理破产的“智慧化”驱动;通过构建实质化运行的破产工作专班、实质化共赢的利益实现路径、实质化共推的社会治理方案,塑造办理破产的“协同化”格局;通过个人破产试点、跨境破产机制改革、管理人机制创新,开展办理破产的“前沿化”探索。

期间,厦门破产法庭立足经济特区区位优势,以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为抓手,将破产审判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有力有效服务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五年来,厦门破产法庭累计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002件,审结5910件,年均增长率分别达149.79%和167.03%,累计化解债务1370亿元,处置盘活资产219亿元,释放土地房产资源超100万平方米,推动3700余名职工实现稳定就业,助力203家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另有10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全省法院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破产审判创新举措三次获评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办理破产”指标为全省唯一“全国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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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成果发布现场。厦门中院供图

“以市场化机制实现债权人100%债权清偿”“通过清算式重整引入央企投资重获新生”“通过‘保留经营团队+行业投资人引入’模式保住核心产能”……会上,厦门破产法庭负责人还发布了一批厦门法院破产审判五年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15个典型案例中,10个案例为在府院联动机制下推动实现,充分展现了高效协同的治理效能。据了解,2023年12月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探索破产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机制,并成立破产事务工作专班,整合32家成员单位力量,打造一盘棋联动、一揽子解决、高效率运转、高效益多赢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发挥破产事务工作专班的统筹作用,本次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破产事务工作专班组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及《破产事务工作专班专题协调会工作规则》,对专班运行机制作进一步升级,推动专班从“个案协调”向“制度性破题”转变,实现破产治理效能的再提升。此外,针对目前企业破产程序中存在的涉税事项、车辆管理事项、银行账户事项三大类问题及一起复杂疑难破产案件,专班以“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为原则,形成了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解决建议。

发布会介绍,厦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持续升级,既是对“办理一案、治理一域”治理理念的深化,又为全国破产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厦门经验”。未来,随着两项工作规则的落地与三大类问题解决方案的实施,厦门市将进一步凝聚行政与司法合力,让破产程序更顺畅、市场出清更高效、企业拯救更精准,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动力。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决策部署后,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探索的“先行兵”——厦门市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此次发布会重点部署个人破产府院联动工作,也标志着厦门在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方面又迈出了关键一步。目前,厦门个人破产制度实施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制度平稳落地筑牢“防火墙”和“保障网”。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厦门市已建立由市政府、法院、司法、发改、财政、金融监管等参与的个人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个人破产申请审查、财产调查、信用修复、免责考察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形成“司法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其中,市司法局已完成个人破产事务管理职能落实,设立个人破产咨辅导询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标准化服务指引;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出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个人破产案件的工作指引》并发布170余份程序文书样式,规范案件审理流程,确保厦门个人破产保护条例的平稳实施。

“既是对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五年来改革实践的全面深入总结,又是对个人破产制度落地实施的府院联动部署……”会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协同、高水平创新、高素质建设”为思路,不断完善个人破产配套制度,确保厦门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平稳实施,构建个人与企业破产协同衔接体系,让制度红利更好惠及“诚实而不幸”的经营主体;进一步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聚焦服务“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在科创企业拯救、低效用地再开发、涉众型破产案件处置等领域展现新作为;持续推进数字司法创新,升级破产案件智能系统,探索破产审判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深度融合,以数字引擎驱动办理破产质效再提升;深化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打造区域性跨境破产司法协作中心,努力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破产审判“厦门名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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